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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通知

日期:2019-02-27 人气:1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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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9〕1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做好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强化意识形态、落实“宽进严出”要求、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核验范围

2018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个人。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北京地区核验工作划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本年度规定日期分别完成各自工作,具体安排为:

网上填报时间:1月25日至3月22日。

现场审核日期:3月25日至4月19日。

 四、核验分工

(一)各区文化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的年度核验工作。

(二)我局直接负责全市批发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和本版图书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

五、核验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18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发行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检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所需资格条件。

(三)了解发行单位2018年经营状况。

(四)了解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发行单位的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信息。

六、提交材料

(一)《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加盖个人名章)的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须提供);

(五)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

七、核验程序

(一)发行单位登录网站:

http://yewu.bjppb.gov.cn/bjppb/member/login.do?ut=p

ro_retail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初始密码:123456),在网上填写并提交《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这部分工作须在本通知第三部分规定的网上填报日期内完成。

(二)发行单位根据本通知第五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还须包括经营守法情况、职工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承诺和管理情况等内容。

(三)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发行单位打印出《2019年发

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携该登记表以及本通知第六部分列举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在本通知第三部分规

定的现场审核日期内送交相关部门。零售单位送交区文化委员会,批发单位送交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二期307室。

(四)年度核验工作部门经审核,确认发行单位网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在《出版物经营许

可证(副本)》盖年度核验戳记。

八、注意事项

(一)《年度核验表》的填报内容须与《出版物经营许

可证》内容一致。

(二)发行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本次年

度核验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九、工作要求

(一)各发行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数据,不虚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二)各区文化委员会要实施抽查,发现违法违规活动立案查处。每个区抽查不少于5家发行单位,抽查情况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送交我局印刷发行处。

(三)各区文化委员于4月20日前,将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和《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部印刷发行处,电子版发至 bjfxcw@126.com邮箱。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应包括:1.核验工作过程;2.出版物发行单位数量和结构发生的变化及原因;3.出版物市场呈现的新特点新问题;4.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相关状况;5.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6.对行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和建议。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9〕1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做好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强化意识形态、落实“宽进严出”要求、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核验范围

2018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个人。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北京地区核验工作划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本年度规定日期分别完成各自工作,具体安排为:

网上填报时间:1月25日至3月22日。

现场审核日期:3月25日至4月19日。

 四、核验分工

(一)各区文化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的年度核验工作。

(二)我局直接负责全市批发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和本版图书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

五、核验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18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发行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检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所需资格条件。

(三)了解发行单位2018年经营状况。

(四)了解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发行单位的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信息。

六、提交材料

(一)《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加盖个人名章)的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须提供);

(五)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

七、核验程序

(一)发行单位登录网站:

http://yewu.bjppb.gov.cn/bjppb/member/login.do?ut=p http://www.bjzqfg.com

ro_retail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初始密码:123456),在网上填写并提交《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这部分工作须在本通知第三部分规定的网上填报日期内完成。

(二)发行单位根据本通知第五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还须包括经营守法情况、职工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承诺和管理情况等内容。

(三)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发行单位打印出《2019年发

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携该登记表以及本通知第六部分列举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在本通知第三部分规

定的现场审核日期内送交相关部门。零售单位送交区文化委员会,批发单位送交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二期307室。

(四)年度核验工作部门经审核,确认发行单位网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在《出版物经营许

可证(副本)》盖年度核验戳记。

八、注意事项

(一)《年度核验表》的填报内容须与《出版物经营许

可证》内容一致。

(二)发行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本次年

度核验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九、工作要求

(一)各发行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数据,不虚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二)各区文化委员会要实施抽查,发现违法违规活动立案查处。每个区抽查不少于5家发行单位,抽查情况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送交我局印刷发行处。

(三)各区文化委员于4月20日前,将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和《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部印刷发行处,电子版发至 bjfxcw@126.com邮箱。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应包括:1.核验工作过程;2.出版物发行单位数量和结构发生的变化及原因;3.出版物市场呈现的新特点新问题;4.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相关状况;5.暂缓年度核验和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6.对行业发展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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