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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社保的各种谣言一个接一个,甚至不少人信以为真,比如住院超15天不能报医保;男职工不用缴生育险;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缴纳了……实际上,这些都是谣言,并且对于部分谣言,官方已经出来辟谣。
谣言一:认为医保住院有天数限制,15天住院限制是铁规
真相:医疗机构有平均住院日考核,限定住院天数并不针对单个病人。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现实中,有的患者住院时间过长,为了降低平均住院日,个别医院会要求病人出院,然后重新住院。但医保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谣言二:去医院看病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否则不能报销
真相:陈秋霖表示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患者可自由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任何转诊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社区医院不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最好提前了解。
参保人员如果需要转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的,必须由具有转院资质的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然后到社保中心备案即可。
谣言三:住院费用不能超过若干金额,超过部分自己支付
真相:医保政策从未规定过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限额。
陈秋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所谓的限额实际上是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的控制,对于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相应的病种不能超过一定的限额,但这些都是针对医疗机构的,是总量控制,并不针对单个病人。即使医院超过医保限额,也不会让参保人自付医疗费。
提醒:医疗机构以超过医保限额为由,单独收取参保人医疗费用,是损害参保人利益的严重行为。参保人可以向医保机构和医疗管理部门反映,这些部门将积极维护参保人的合法利益。
谣言四:医保断缴3个月余额清零
真相:个人账户里的钱都是自己的,不会清零。
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经济研究室主任王震表示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现收现付制,不存在个人账户,也就没有清零的说法。一些地区规定断缴一定时间后(各地时间不同),就不再享受待遇,无法报销,但只要重新缴费就可在次月享受待遇。
陈秋霖还提醒:医保卡个人账户归属个人,但其基金构成除了个人缴费外,还有统筹基金划入部分,因此要严格按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使用,不得随意套现、串换物品。个人账户只能限于医疗用途。部分省市实现医保账户家人共济,可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仅限于直系亲属和配偶,不能随意借给别人刷卡。
谣言五:男职工和不再生育的女职工不用缴生育险?
真相:生育保险是法定社会保险,强制参保。
王震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生育险对应的风险是企业雇佣女职工的风险,应对的是企业的风险,而不是职工的风险。生育险只须企业缴费。不论其用人单位有无女职工,也不论女职工是否在生育期,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因此,即使一个单位都是男职工,也应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不再生育,单位也应当继续参加生育保险。
谣言六: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缴纳了
真相:早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进行了辟谣,表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只是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退休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不表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了!
如果是自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是单位在职职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由此可见, 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十五年,还得继续缴费,直至职工退休。
而且,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有关,缴费年限越长,可以领取的退休养老金就越多。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参保人还是应该按规定缴纳社保。
谣言七: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
真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社保缴纳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和员工签订协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不要提离职时还可获补偿金一说。
谣言八:职工养老金计算有固定档次之分
真相: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多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直接挂钩。
职工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可以说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是“千人千面”,并没有任何固定的档次高低之分。
谣言九:地方养老金发晚了,之前几个月的钱不发了
真相:各地养老金调整发放到位的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无论什么时候发放到位,都是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
谣言十:某些个人声称可以办理社保卡
真相: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障卡申请人可通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网点或者网上服务平台申领社会保障卡,或者通过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人社部门委托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等其他机构代为申领。大家不要轻信个人“有办法”能办社保卡的谣言。
(综合整理自人民日报、中新网)
社保之所以漫天谣言,主要是因为跟大家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前不久人社部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拟定了6种情形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等等情况。
与此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原定实施至明年的现有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将在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另外,会议还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
可以看出,国家一方面对社保加强管控,另一方面为企业减轻社保负担,目的就在于让企业能够依法缴纳社保。那么“社保入税”之后企业要如何使自己稳健前进呢?思考这3个问题:
1、税务的金三“金钢钻”在社保方面如何运作?
2、社保入税后数据如何比对的,企业申报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3、如何调整企业用工模式和工资架构合法合规地实现利益最大化?
来源: 个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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